中央國家機關通報6起落實全面從嚴治黨責任不力典型問題
本報北京11月9日電 (記者江琳)為貫徹落實十八屆六中全會精神,推動全面從嚴治黨責任落到實處,近期,中央國家機關紀工委通報6起中央國家機關落實管黨治黨責任不力的典型問題。分別是:
1.國家發(fā)改委國家信息中心黨委書記、副主任(常務)杜平因對兼職清理工作整改不力被問責。2013年11月以來,國家發(fā)改委要求各單位對黨政領導干部違規(guī)在企業(yè)兼職(任職)問題進行清理。杜平對國家信息中心規(guī)范領導干部在企業(yè)兼職清理工作推進不力,也未如實向上級部門報告清理工作的實際情況,直至2016年3月中央巡視組進駐后才免去有關人員在企業(yè)的兼任職務。杜平因同時存在其他違紀問題,受到黨內嚴重警告、行政記過處分。
2.財政部中國財經報社黨委委員、副社長胡興國因分管單位發(fā)生借機旅游問題被問責。2015年11月,中國財經報社下屬單位中國會計報社在廣西崇左召開座談會,會議由某教育科技公司贊助。會后,贊助方組織部分與會人員到中越邊貿、德天瀑布、友誼關等地參觀,共花費1.065萬元。胡興國作為分管副社長和帶隊領導,本人雖未參加旅游活動,但對會計報社召開座談會期間發(fā)生違規(guī)旅游問題負有領導責任,受到黨內警告處分;會計報社編輯部主任陳清華受到黨內嚴重警告處分,主任助理李京受到黨內警告處分,參加旅游的其他相關人員均受到誡勉談話處理。
3.國土資源部中國國土資源航空物探遙感中心原黨委委員、副主任王凱因分管部門發(fā)生虛報會議費問題被問責。2013年1月至12月,航遙中心有5個部門發(fā)生虛報會議費用于公務接待和高消費娛樂活動等問題,經王凱簽批同意,違規(guī)支出相關費用共計20.65萬元。王凱作為時任航遙中心分管財務、資產和裝備工作的副主任,審核把關不嚴,對上述問題的發(fā)生負有主要領導責任,受到黨內警告處分。
4.水利部發(fā)展研究中心副主任王冠軍因分管部門發(fā)生財務違規(guī)問題被問責。2012年9月以來,發(fā)展研究中心政策處在審計指出相關問題后拒不整改,仍違規(guī)在相關酒店預存會議費15.34萬元,其中部分用于個人消費。王冠軍作為分管領導,未能正確履行職責,致使其分管的部門持續(xù)發(fā)生會議費違規(guī)問題,受到黨內警告處分;時任發(fā)展研究中心政策處處長柳長順受到黨內嚴重警告、降低崗位等級處分。
5.商務部中國國際經濟技術交流中心副主任肖鳳懷因對分管部門工作監(jiān)管不力被問責。2011年至2013年交流中心在實施管理某援外物資項目中監(jiān)管不力,致使該項目發(fā)生違規(guī)轉包分包、產品質量低劣等嚴重問題。肖鳳懷作為交流中心分管援外物資工作的副主任,對上述問題的發(fā)生負有主要領導責任,受到黨內嚴重警告處分。
6.國家工商總局中國市場監(jiān)督管理學會黨支部書記、秘書長陳燁,原副秘書長王磊因學會發(fā)生公款旅游問題被問責。2013年7月,學會在黑龍江省哈爾濱市舉辦工作會議,并交由某旅游公司承辦。經陳燁、王磊同意,學會在會議期間組織參會代表到哈爾濱市內旅游景點游覽,花費1.625萬元由承辦方統(tǒng)一結算,后以會議費名義列支。會議結束后,經王磊提議、陳燁同意,學會5名工作人員及1名家屬到漠河旅游,花費2.6萬余元均由學會承擔。陳燁、王磊均受到黨內嚴重警告處分。
通報指出,上述6起案例,都是中央國家機關黨員領導干部履行全面從嚴治黨主體責任不力的典型案例,教訓深刻、發(fā)人深思。上述問題充分說明,有的黨組織管黨治黨不嚴、紀律松弛,對黨員干部的日常教育、管理和監(jiān)督失之于寬、失之于軟;一些黨員領導干部對落實主體責任思想認識不到位,責任擔當缺失,當“甩手掌柜”,沒有把全面從嚴治黨責任時時放在心上、抓在手上。中央國家機關各部門司局、直屬單位班子成員特別是“一把手”要從案例通報中吸取教訓,緊密聯(lián)系思想和工作實際,真正把管黨治黨的政治責任記在心上、抓在手中、扛在肩上。
通報要求,中央國家機關各級黨組織要以學習宣傳貫徹黨的十八屆六中全會精神為契機,深入貫徹中央全面從嚴治黨要求,牢固樹立政治意識、大局意識、核心意識、看齊意識,貫徹落實《中國共產黨問責條例》和《中國共產黨黨內監(jiān)督條例》,強化對黨員干部的日常管理,抓早抓小、動輒則咎,切實維護黨規(guī)黨紀的嚴肅性和權威性。各部門司局和直屬單位主要負責人要切實擔負起第一責任人的責任,做管黨治黨的書記,以身作則、以上率下,管好班子、帶好隊伍;班子成員要落實“一崗雙責”,履行好分管領域的管黨治黨責任,把“信任不能代替監(jiān)督”理念貫徹到黨內監(jiān)督中去,切實抓好黨員的管理監(jiān)督。各級紀檢組織要切實履行監(jiān)督責任,強化監(jiān)督執(zhí)紀問責,把問責作為全面從嚴治黨的重要抓手,讓失責必問、問責必嚴成為常態(tài),以強有力的問責推動全面從嚴治黨政治責任的貫徹落實。
《 人民日報 》( 2016年11月10日 04 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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